转发中水协关于推荐“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浏览次数:2214

                    中水协自函〔2016〕8号

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在生产建设领域中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工程技术人员在产业技术创新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和做出的重大贡献,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于2016613日启动“杰出工程师奖”评选工作,我会作为该奖推荐机构之一,拟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遴选、推荐优秀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杰出工程师奖”的奖励对象为在生产建设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候选人条件

推荐单位须为我会单位会员,被推荐人须为我会个人会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水利工程建设一线从事工程建设、施工、设计、研究、管理等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四)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生产管理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水利工程项目中得到成功应用,对促进水利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资料

(一)“杰出工程师奖”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

(二)附件材料目录;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六)本人主要参与的技术成果所获证书或评价的复印件;

(七)本人获奖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奖证明复印件;

(八)本人获得其他奖项的复印件;

(九)发表的重要论文、论著首页(封面)复印件;

(十)本人主要参与的技术成果所获得的专利复印件;

(十一)技术成果鉴定(评价)证明复印件;

(十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用户使用效果证明);

(十三)本人主要参与的项目成果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的有关证明。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16720日前将推荐表及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我会。

希望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认真把关,将最优秀的工程师推荐给我们,使“杰出工程师奖”名副其实,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联 系 人:张译丹

联系电话:010-63462189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1116

编:100055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16年628


附件:

1.中华国家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试行) .doc

2.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的有关说明 .doc

3.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