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服务会员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次数:4658

2013726日第一届等二次理事会通过)

 

为增强协会服务意识,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协会要以加强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为重点,以提高行业诚信和行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升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协会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服务意识。想会员所想,急会员所急,用心、用情、用力,全心全意、想方设法为会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严格协会内部管理。加强协会内设机构、人员、决策、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协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强协会作风建设。秉持协会组织公益性非盈利的性质,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精神,脚踏实地、注重服务,实实在在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政府监管和行业发展出谋划策,以服务赢得信赖。

五、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倾听会员呼声,针对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协会会长、秘书长联系会员制度,通过走访、调查研究、电话、网络、简报等形式,加强与会员沟通,了解会员需求,做好指导等服务工作。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对外协调工作,不断健全行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协调会员关系,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行业监管和企业发展环境。指导会员单位完善内部劳动保障等制度,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七、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逐步开展行业决策咨询、行业培训、技能考核、资格认证、标准制订以及行业调查、统计、信用评价等工作。加强与上一级对口行业协会的职能对接,参与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预审、初审工作,参与本市水务、海洋相关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订、资质资格的审核。

八、引导行业发展。发挥协会组织的行业代表、服务、自律、协调作用,参与行业决策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实施工作。

九、做好行业教育培训服务。掌握行业发展状况,组织开展面向行业、面向社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特有工种岗位培训等工作。

十、加强专业咨询服务工作。参与新标准新规范的制定和宣贯,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交流与推广工作,召开技术交流会、专题研讨会,为会员单位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促进水利技术进步。

十一、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评优工作,支持业内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做优。

十二、重视信息化应用和协会网站建设。主动服务会员单位,通过协会网站、简报,及时报道会员动态、协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等。起到行业政策和协会动态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会员情况、诚信档案、培训、资质等信息交互和集成平台作用;行业形象、协会形象、会员形象的展示平台作用,政府与社会、行业与企业和会员的互动平台作用。

十三、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建设行业通讯员队伍。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协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途径、方式和内涵,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和行业文明创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协会自身建设,营造奋发向上的和谐氛围。